T/FJAS 010-2024 氯碱工业用回收盐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氯碱生产中使用的回收盐的技术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聚苯硫醚、环氧氯丙烷、环氧树脂、盐水提锂、飞灰水洗等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经处理后能用于氯碱生产的氯化钠的精制、使用和质量控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氯碱工业用回收盐 recycled salt for chlor-alkali industry
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经精制后能用于氯碱生产的氯化钠。
技术要求
外观:白色、微黄色、青白色粉状或颗粒状固体,目视无可见杂质。
氯碱工业用回收盐应符合表1给出的技术要求。
采样
组批
生产企业用相同原材料、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回收盐为一批。用户以每次收到的回收盐为一批。
采样要求
按 GB/T 6678 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自袋的中心垂直插入至料层深度的3/4处采样。将采取的样品混匀,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具塞的聚乙烯瓶中,密封。每份样品量不少于500g。
样品标签
样品瓶上应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采样日期及采样人员姓名等。
试验方法
氯化钠含量的测定
氯离子的测定
按 GB/T 13025.5 的规定进行。
GB/T 13025.5-201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氯离子的测定
氯化钠含量的计算
氯化钠含量以质量分数ω1计,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式中:
ω ——按规定测得的氯离子质量分数,单位为百分比(%);
58.44——氯化钠的摩尔质量,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
35.45——氯离子的摩尔质量,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
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2%。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为报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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