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856.1-2025 烈性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威士忌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威士忌的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给出了产品分类,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威士忌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威士忌 whisky
以谷物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陈酿、经或不经调配而成的蒸馏酒。
[来源:GB/T 17204-2021, 3.15]
麦芽威士忌 malt whisky
以大麦麦芽为谷物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并在橡木桶中陈酿的威士忌。
[来源:GB/T 17204-2021, 3.15.1,有修改]
单—麦芽威士忌 single malt whisky
在同一个工厂至少完成糖化、发酵、蒸馏过程的麦芽威士忌。
谷物威士忌 grain whisky
以谷物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经或不经橡木桶陈酿的威士忌。
注1:不包括麦芽威士忌。
注2:经木桶陈酿。
[来源:GB/T 17204-2021, 3.15.2,有修改]
单—谷物威士忌 single grain whisky
在同一个工厂至少完成糖化、发酵、蒸馏过程的谷物威士忌。
调配威士忌 blended whisky
调和威士忌
以麦芽威士忌和谷物威士忌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威士忌。
[来源:GB/T 17204-2021, 3.15.3,有修改]
风味威士忌 flavored whisky
以威士忌为酒基,添加食品用天然香料、香精,可加糖或不加糖调配而成的饮料酒。
[来源:GB/T 17204-2021, 3.16]
酒龄 age of whisky
威士忌原酒在木桶中陈酿的时间。
注:以年为单位,向下取整,如3年9个月、3年1个月,酒龄均为3年。
原酒 crude whisky
经糖化、发酵、蒸馏、陈酿,未经灌装而得到的酒。
注:未经陈酿的酒称为"新酒"。
产品分类
按原料和工艺分为:
——麦芽威士忌;
——谷物威士忌;
——调配威士忌;
——风味威士忌。
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谷物、水等原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威士忌新酒的酒精度应小于95%vol。
单一麦芽威士忌在生产中不应使用外源性酶,应采用铜制壶式蒸馏器进行2次~3次蒸馏,其原酒在橡木桶中陈酿时间不应少于3年。单一麦芽威士忌不应使用橡木片、橡木屑等橡木制品。
威士忌原酒在木桶中陈酿且时间不应少于2年;仅谷物威士忌可使用橡木片。
威士忌原酒陈酿所用木桶容积不应大于700L。
威士忌生产中不应使用食用酒精、呈色物质(除焦糖色外)、呈香呈味物质(除风味威士忌外)。
注:麦芽威士忌主要生产工艺要点和流程见附录A。
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试验方法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 描述的方法进行。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总酸
样品中总酸含量
按 GB 12456 描述的方法得到样品中总酸(以乙酸计)的含量X1,单位为克每升(g/L)。
结果计算
每升100%vol乙醇中总酸(以乙酸计)的含量按公式(1)计算:![]()
式中:
X2——样品每升100%vol乙醇中总酸(以乙酸计)的含量,以质量浓度表示,单位为克每升(g/L);
X1——样品中总酸(以乙酸计)的含量,以质量浓度表示,单位为克每升(g/L);
100——酒精度换算系数;
E ——样品的实测酒精度,以%vol表示。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2位。
精密度
在重复性测定条件下获得的2次独立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应超过其算术平均值的10%。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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